名稱 | 陽新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胡櫻花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 ||||
---|---|---|---|---|---|
索引號 | 000014349yx_scjdglj/2024-00041 | 發(fā)布日期 | 2024-07-10 | 發(fā)布機構 | 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文號 | 文件分類 | 市場監(jiān)管、安全生產監(jiān)管 | 所屬機構 | 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我局對編號(NO:B8E329005B8F6092738)的檢驗報告不合格“香蕉”核查處置工作已完成,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2024年4月22日,本局委托武漢譜尼科技有限公司對陽新縣生活家生鮮超市人民禮堂店(胡櫻花)銷售的香蕉的不合格檢驗報告,2024年4月24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將此不合格檢驗報告及抽驗結果告知書送達了當事人。2024年6月11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當事人向我局說明了該批次“香蕉”的進貨來源及全部銷售完畢的事實。2024年5月13日,?陽新縣生活家生鮮超市人民禮堂店(胡櫻花)銷售未經檢驗合格的農產品,我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調查,2024年3月25日,本局委托武漢譜尼科技有限公司對當事人店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測,2024年4月22日,湖北琪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檢驗報告》(NO:B8E329005B8F6092738),鑒定當事人銷售的香蕉為不合格食品,2024年4月24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陽新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檢驗結果告知書》(陽市監(jiān)檢告字﹝2024﹞10號),告知當事人檢驗結果,當事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當事人是2018年7月31日經依法核準登記從事超市經營活動。2024年3月25日,當事人是從陽新涂慧家購進的香蕉,購進數量:56KG;庫存:20KG;共76KG; 銷售價3元/斤;銷售數量:72KG;銷售金額422元,還剩4KG。該批香蕉有進貨發(fā)票,沒有供應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剩余4KG已經退還給供貨商。?
二、當事人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2024年6月26日本局擬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一、沒收違法所得422元;二、處罰款4578元;合計5000元。????
三、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該店加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規(guī)學習,對此批次不合格產品進行了召回,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特此公告。
陽新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